新闻详情
微课制作室使用说明
作者: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   发布于:2021-04-06   点击次数:6508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微课制作室是录制微课教学资源的场所,该系统设备精度高、环境要求高。为了保证录制效果,特制定使用说明如下:

1、微课制作室是学院录制微课教学资源的专用教室,一般不用于其它各类活动。

2、 需要使用微课制作室的教学单位或教师,须提前一周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,未申请者,不予安排使用。

3、 教师必须经过微课制作室的使用培训,熟练掌握录播设备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微课制作室,并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范操作,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处理。

4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不得在微课制作室计算机上安装或删除任何应用程序,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、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。

5、为保证录制画面和音质效果,人员在录制过程中不要随意移动,手机需要调为静音,避免产生杂音。

6、微课制作室内严禁吸烟、吃零食,严禁在教室内打闹或大声喧哗,不得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,不得在微课制作室乱贴乱画。所有与录制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微课制作室内。

8、 录制课程结束后,管理员需关闭设备及电源,锁好门。管理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,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。 

信息中心

 
 
 
自定内容
半岛电子·(中国)官方网站  粤ICP备12046464号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5号大院 / 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